一、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按照规定受理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失范问题的信访和举报,反映受理范围以外的问题,请按照职能向相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我校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出与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要求。
三、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和单位,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对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四、举报人应充分认识师德失范行为举报的严肃性,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举报人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师德失范行为的事实以及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等行为的,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以匿名方式举报的,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否则不予受理。
六、举报方式
(一)信函或现场举报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攀枝花学院行政办公楼408室
邮编:617000
(二)邮件举报
邮箱:pzhxyrsc@pz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