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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2-03-10 17:4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2022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于著名的中国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优秀旅游城市——攀枝花市。2022年底将通达至成都的动车。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优秀文明校园、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科研单位、四川省人才开发先进单位、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兴川战略人才强省示范基地、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培养单位。学校正努力以“自律攀大人”立德树人过程一流助推“攀豆儿”综合素质增量一流。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专职思政理论课教师2名及就业指导教师1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7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同时符合《攀枝花学院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人员主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没有中国大陆以外户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律精神较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符合回避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参加宗教迷信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

2.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3.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曾被开除公职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8.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2022319-325

2.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pzhxyrsc@pzhu.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报名岗位+姓名+所学专业。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原单位。

3. 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如下:

1) 《攀枝花学院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原始文档格式不可更改;

2) 个人简历;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提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归国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5) 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以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收邮件和电话。

(三)现场资格验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

由心理健康测评、统一笔试、面试考核组成。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 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不对外公布,严格保密。

2. 笔试。心理健康测评结束后进行统一笔试。专职辅导员岗笔试内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育人相关理论与政策、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及公文写作等。专职思政理论课教师岗笔试内容: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等。就业指导教师岗笔试内容:就业指导工作知识、公文写作等。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学院官网和攀西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

3. 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为综合答辩和试讲两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专职辅导员岗面试成绩=综合答辩成绩×60%+试讲成绩×40%;专职思政课教师岗和就业指导教师岗面试成绩=综合答辩成绩×40%+试讲成绩×60%

第一部分综合答辩,时间为每人30分钟以内。综合答辩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第二部分试讲。专职辅导员岗需考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素质能力,结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理论宣讲和案例分析,时间为每人20分钟以内。专职思政课教师岗和就业指导教师岗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时间为每人30分钟以内。

个人应聘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 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攀枝花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 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攀枝花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5. 考察工作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执行。

(六)公示

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考试考察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学院官网和攀西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考试考查应聘者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七)签约聘用

1. 经考核、面试、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攀枝花学院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文件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 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学校报到,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达不到学校要求的,取消聘用。

4. 新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服务期并签订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防疫要求

1. 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行程申报,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在资格审查和考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和考场,且考试当天需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报告。

2. 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充足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3. 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日程,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枝花学院官网和攀西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812-3371956(攀枝花学院纪委机关)。

2. 报考人员应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 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入职报到时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

4. 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5. 咨询电话:

攀枝花学院人事处:0812-3370687

附件:1. 《攀枝花学院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攀枝花学院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 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4. 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攀枝花学院  

2022310日  

附件【附件3 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 攀枝花学院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攀枝花学院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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