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假期即将结束,全校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4月6日正常上班。为做好教职工返校各项工作,现将教职工返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市外返攀教职工管控
(一)开展返校前风险人员排查管理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及时组织开展对清明节假期外出职工的行程排查,认真做好教职工返校审核工作,确保不漏一人。2022年4月5日下午17:00前,各单位(部门)全面核查本单位教职工行程码,保存教职工行程码截图,重点核查清明节假期离攀教职工行程,将清明节假期外出返攀教职工行程上报人事处。
(二)对市外返攀人员提出核酸检测要求
1、市外返攀人员,返攀后均须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
2、对有本土确诊病例县(区)旅居史的返攀人员实行3天2检,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攀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入攀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自行居家隔离不外出,不聚集。
3、有本土疫情县(区)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攀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攀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入攀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则纳入相应规范管理。
二、返校须知
(一)教职工返校条件
1、身体健康,持有“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体温监测正常。
2、返校前14天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返校前14天无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经历,未密切接触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乡人员;返校前14天无国(境)外旅居经历,未密切接触国(境)外返回人员。
(二)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4月6日正常上班。4月6日有课的教师,须提前安排进校,以免校门口出现拥堵。
(三)教职工上班离家前应自行检测体温,检查“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正常、身体无不适,且“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者可到校上班。进入校园时请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排查。
(四)教职工上下班途中,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全力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尽可能采用自驾、步行等方式。
(五)教职工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区域和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均应佩戴口罩。
(六)教师在上课时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上课,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置。
(七)在校期间教职工如发现身体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人事处报告。
(八)对于应返校正常上班的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校上班的,应提前向所在单位(部门)请假。各单位(部门)于4月6日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部门)教职工返校情况报学校人事处,未能按期返校的人员需说明详细原因、现居详细地点、预计返校时间等。各单位(部门)须严格落实缺勤追踪制度,将并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人事处。
(九)教职工应严格配合所在单位(部门)进行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摸,严格按要求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个人旅居史、流行病学史、健康状况和居住地点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三、该通知防疫事项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如遇上级相关政策调整,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